新北市衛生局二日突擊新莊家樂福及周邊飲冰品店家稽查,在家樂福發現有二項產品僅附「具結書」。衛生局指出,上游供應商具結證明不代表合格保證,廠商須於二天內送上檢驗報告,否則處最高十五萬元罰鍰。
昨衛生局針對黑輪、芋圓、豆花、粉粿等八大類食品到家樂福抽查,發現「小美」紅豆粉粿冰棒、「義美」芋粿二產品未出示檢驗合格證明,僅有產品安全的「具結書」。
衛生局說,由於送檢數爆量造成檢驗室「大塞車」,衛生局要求須在二天內提供檢驗報告,也將抽驗產品原物料源頭。屆時仍不合格、無法提供檢驗書者須全數下架、暫停販售、抽驗;未改善者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處最高十五萬元罰鍰。
衛生局指出,至昨日傍晚五時,已累積稽查六七六家,有六五六家合格,廿家不能提供檢驗報告或具結書,除當場要求下架並抽驗廿件產品,其中有九件澱粉類原料及十一件自製碗粿、魚丸、粉條、米粉等產品。
基隆市衛生局迄二日止共稽查八七八家,除五九八家未售該類食品、三家業者因現場未出示安全證明,但可供產品上游來源憑證外,兩天內已發出五一六張合格綠色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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