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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好康卡每消費1元可累積1點紅利,每300點紅利,可折抵1元現金。資料照片
台北市一間家樂福宋姓女員工貪圖好康卡紅利積點折抵現金的蠅頭小利,利用幫客人結帳時偷刷友人的好康卡累積點數,被公司發現提告背信,宋女違法獲得點數,只能折抵30元現金,但家樂福要求宋女捐國庫4500元,才願給她自新機會,台北地檢署審酌宋女認錯且願捐款,今將她緩起訴。 檢方查出,因好康卡每消費1元可累積1點紅利,每300點紅利,可折抵1元現金,宋女貪此小利,竟利用幫顧客結帳機會,見客人未使用好康卡,便偷刷友人的好康卡累積點數,家樂福察覺該好康卡點數短期內暴增1萬多點,稽核發現宋女搞鬼,控告宋女背信。(賴又嘉/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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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特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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