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徐超 發自浙江杭州
兩大知名廚房炊具製造商因知識產權的糾紛對簿公堂。今日(4月17日),浙江省高院將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
案件原告方是浙江蘇泊爾股份有限公司 (002032,SZ)的控股方、法國塞伯股份有限公司(SEB集團,以下簡稱塞伯公司),被告方是浙江愛仕達電器股份有限公司(002403,SZ)和杭州家樂福超市有限公司。在去年的一審判決中,愛仕達敗訴,雙方均不服一審判決,隨後提出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浙江省高院獲得的信息顯示,塞伯公司稱自己合法擁有一項ZL200510051142.1號「打開時具有安全系統的用於在壓力下蒸煮食物的家用器具」發明專利權。但塞伯公司於2012年3月6日在杭州家樂福超市發現一款標註有「愛仕達」、「阿拉貢QL1820不鏽鋼壓力鍋」等字樣的壓力鍋,塞伯方面認為侵犯了自己的發明專利,於是在2012年3月31日,以「愛仕達公司、家樂福公司生產、銷售涉案被訴侵權產品,侵犯其發明專利權」為由,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愛仕達和家樂福。
塞伯公司請求法院判令:1、愛仕達公司立即停止製造、銷售侵害涉案發明專利權的貨號為QL1820、1822、1824的 「阿拉貢不鏽鋼壓力鍋」,並銷毀製造該侵權產品的模具和半成品;2、家樂福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侵害涉案發明專利權的阿拉貢不鏽鋼壓力鍋;3、愛仕達公司賠償塞伯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90萬元和制止侵權的合理費用人民幣10萬元;4、愛仕達公司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愛仕達董事長陳合林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他認為當初一審是不應該判輸的,但最後判下來了也沒有辦法,就看二審的結果了。陳合林說,愛仕達對知識產權是很重視的,企業有1700多項專利。「如果按照他們的邏輯,中國所有的壓力鍋都不能做了。」
蘇泊爾董秘葉繼德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公司知道控股方塞伯和愛仕達之間的這個案子,但具體的案情不是很清楚,需要瞭解下情況再給予回覆。葉繼德表示,浙江省高院要公開宣判,具體情況公司企劃部瞭解,也有信息準備,屆時會給予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