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頂好違反勞基法 勞工局開罰 【20:38】
知名量販業者家樂福、頂好遭新北市勞工局發現,有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等事違反勞基法。(上下圖資料照,示意圖非違規店家)
〔本報訊〕新北市勞工局近期針對21家量販業進行專案檢查,發現知名量販業者家樂福、頂好皆有超時工作、未給加班費等違反勞動基準法情事。
勞工局長謝政達指出,抽檢21間量販業者發現,當中有5家違反勞基法,分別為家樂福北大、板橋店未給加班費;頂好超市土城、樹林店則未給國定假日休息;環球購物中心中和店則是僅給補休未給加班費和超時工作。對違規業者罰款並要求改善,未來將不定期派員稽查,若未見改善,將加重處罰。
謝政達表示,這次處分間數比例較歷年低,可以看出大多業者都有改善。但此次發現,有業者採取「四週變形工時」型態違法,指的是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將四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時數,每日以兩小時為限,一日正常工時最多可達十小時,但業者對超時部分僅給予補休,未加計加班費,此舉已違反勞基法。
謝政達呼籲,量販業者採取彈性工時制度時,仍應注意遵守勞基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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